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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2章宝贝小声点

因为出城前与守城兵打过招呼,进城很顺利。回到刺史府向廉臣焕请了安,他们就回房用饭歇息,这一天过得真快。

接下来的日子既悠闲又快乐。徐言之给天玺两样东西,一枚玉佩,和一个巴掌大很漂亮的钱袋,钱袋里装了几十两银子和几张银票。徐言之每天都会去军营呆半日,下午回府陪天玺。城里的大小酒馆戏园被他们逛个遍,唯独没有去青楼和玉郎居,徐言之说这种地方最好一辈子都别踏足。

天玺问徐言之有没有去过青楼,徐言之很坦诚的说去过,不过他都是去应酬,可没碰过里面那些不干净的东西。天玺很想去看看,徐言之为了满足他的好奇心,挑了两家比较有名的青楼和玉郎居,带着他去开眼界。

锦秀和锦文跟天玺混熟了,不再像初见他时处处刁难。天玺发现锦秀是天真烂漫,锦文是处处学徐言之,只是学得不像。锦秀告诉天玺,这次徐言之回京锦文会跟着去,因为锦文一直都很崇拜徐言之。这个天玺理解。

天玺习惯了晚上和徐言之抱在一起睡,习惯了徐言之的体贴霸道,习惯了古代自然没有一丝污染的生活。当然,他习惯的是锦衣玉食的生活。如果把他放到贫苦百姓家里,过吃不饱的日子,不知道他能不能习惯。

总之,天玺已经离不开徐言之了。

快乐的日子总是转瞬即逝,不知觉间一个月过去,天玺几乎忘记自己是一个现代人。

天玺的头发长长了,可以绑个兔子尾巴。徐言之亲手编了一条蓝紫相间的发带,送给天玺绑头发。玉佩就挂在天玺脖子里,每天晚上汲取他们交缠的体温。

天玺搞不懂,为什么徐言之总喜欢吃他射出的东西,每隔两三天就吃一次。虽然科学证明那东西有一定营养,但也不至于这么好味吧?难道这是徐言之的个人癖好?

京里的公文到了,皇上令徐言之回京,他们终于要离开象州了。锦文果然要和他们一起走,临走时廉臣焕千叮万嘱。锦文的娘三夫人,抱着锦文哭哭啼啼,锦文却连句安慰的话也没有。不知道那小子的冷是装出来的还是真的。

从象州到京城,按军队的一般行进速度要走上一个月左右。一听要骑一个月的马,天玺就想瘫倒。虽然徐言之很体贴,给他准备了软乎乎的马枕头垫屁股。可上路后的头几天,还是让天玺全身酸痛得要散架,更别提痛到死的屁股了。

因为天玺这个娇气的大少爷,再加上秋雨连绵路不好走,军队的行进速度又拖慢一截。原本五天的路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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